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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还是个小鬼的时候,我就是那种人。
同龄人眼里的混混,大人们眼里的渣子。
飞扬跋扈,好勇斗狠。
读书读不进去,成天惹是生非。
觉得校门口那些蹲着抽烟,时不时就拦个学生勒索的所谓社会人们很帅。
再外加我不喜欢读书,觉得上学没出息。
所以我就做了个现在看来很白痴的选择。
没和任何人打招呼,拔了电话卡,从家里偷了笔钱,直接从学校里跑到外省闯社会。
呵……
现在说来也是年少轻狂吧,以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以为自己是什么天选之女,一定能靠双手打下一片天。
真是掂量不清自己的斤两……
说是闯社会,但是我基本就没有找到过什么正经的工作。
在那块跟着一群混混在一块厮混过一段时间,屁收入没有。
手上的万把块钱花完后,那群混混便把我踢出了小团体。
后来我也流浪了一段时间,风餐露宿,一天饿两顿。
实在饿得不行了,就只能想办法去找点正经工作。
但结果嘛,却发现愿意收我这种小鬼的工作单位只有黑工厂。
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偶尔加到十四小时,站班两班倒,八人寝,宿舍里连个厕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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