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这次“吃醋事件”是一个小插曲,那三个星期后的事情则彻底打翻了他的醋坛子,因为那个男生不知道怎么搜到了我的fb,联系上我,跟我约炮了。
又是星期日,我们带孩子去海边遛娃。
女儿还不会走路,遛娃也只是把她带出去感受一下大自然。
我们坐在海边,我问他,相信坚持一件事情三个星期,就能形成习惯吗?比如坚持想一个人,三个星期就能形成习惯吗?
他说相信,自从他第一次在补习班坐在我身边,就天天想我了,每星期最期待的就是周末那两小时英文课能见到我。所以,坚持想一个人21天,就是习惯性的喜欢了。
他说过这个,在我们的补习中心换了地点,我不再去了之后,他甚至跑去问老师,知不知道我是哪个学校的。老师挺有职业操守,并没告诉他,但是告诉他,我成绩很好,你回去好好学习,考上某某中学,应该就有机会再见到她了。
我告诉他,上次打篮球遇见的那个男生,约我了,说他找了我三个星期,你看这是习惯性的喜欢吗?
他又开始吃醋,那样子还是挺可爱的,紧张地问我,约你干什么?
我说,约我滚床单呀!
他看我的样子不像开玩笑的,就问我,那你拒绝他了?
还没呢,问问你的意见啊?我用逗他的语气说,他听得出来,但还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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