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真的很占位置,其次,每当他皱眉思考事情,目光无意盯着学生或者年轻女子,那些人总是战战兢兢地起来给他让座。若再凑上爱管闲事的人,那说不好,又得莫名其妙被呲一顿。
这种事情见惯不惯,从高一于枫蹿上一米九,肌肉鼓出来开始,就一次接着一次。起初,于枫还觉得很委屈很窝囊,他心想不对啊,自己人设不应该是行走江湖的侠客吗?
你们遇见我,就应该稀里哗啦哭着,把我当成救命稻草,今天让我去收拾村西头的劫匪、明天让我去村东头的流氓、大大后天,村书记就该给我圣剑,让我去扫平天下不公不义不正了。
结果现在,为什么,搞得反倒我像该被收拾的那边?
后来于枫艰苦补习了好久好久英雄故事,从张无忌到李寻欢,从蝙蝠侠到美队,最终,于枫发现超级英雄的共同特点,其实既不是本领高强也不是三观极正,他们的共同特点,其实是长得特帅,做事特酷……
没错,只有帅酷,别人才觉得你是英雄,长得不帅,做事不酷,别人总觉得你结尾要跳反,更可怕的是随着时代变化,貌似如今反派一号,颜值都越来越有硬性要求。
明白这点于枫变得很失落很失落,因为他的样貌一直属于黝黑结实那类,而且因为常年练拳,目露凶光,日常半夜在小巷子里走,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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