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年少时,笃信因果论的祖母,在她想起我的存在时常告诉我,万物冥冥之中自有注定,虽不绝对,但人生绝不能尝试去与它相抗。
每当她说到这,父亲如果在旁,便会应和奶奶,并神情复杂的用他和母亲的相遇举例。
我从不信奉什么宿命因果之说,但也确实很早就相信了人生存在某些限制,并经过惨痛实践加以验证。
例如四岁那年,妹妹在摇篮中安睡,而我爬上桌子,一跃而下,最终发现了自己不能飞翔的事实,结局只能是重重摔在地上。
若不是妹妹的哭声引来父母,我的人生或将提前结束,还得在墓碑上注明:并不是自杀,只是没能飞起来。
祖母还说,天地间自有一种法则,教人如何生存,一旦违背便会招致诅咒。
诅咒。
一个人若犯下大罪,毁掉美与自然的东西——譬如昆丁·康普生对凯蒂萌发的禁忌情感、曼弗雷德“杀害”阿丝塔忒——犯下如此大罪,他就要受到惩罚,被诅咒了。
惩罚会像雨点般落在冒犯者和其家人的头上,直到偿清债务。
祖母告诉我的这些话,若干年后我将全都明白,但同时我会发现,有些事你即使完全理解了,也逃脱不了它带来的恶果——甚至更糟。
譬如我们假设有一只很聪明的恐龙,它早早察觉到将有陨石撞击地球,那么它...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