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剑客——绝命,看着我,那张冷峻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得意。
那得意很淡很淡,在他那张几乎没有表情的脸上只是一闪而过,却依然被我捕捉到了。
他道:“想不到老夫不出江湖三十年,竟还有人记得老夫。”
他的声音沙哑而低沉,带着一丝苍老,却中气十足,每一个字都清晰地传入在场每一个人的耳中。
他说这话时,下巴微微扬起,那双精光四射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自得——他享受被人认出的感觉。
三十年了,江湖上还有人记得他的名字,还有人知道他的剑法,这让他感到满足。
我看他那么得意,心中就不爽。
**三十年不出江湖,一出来就给人当狗腿子,还得意什么?
** 我在心中冷笑。
江湖上混的,要么像圣君长空那样神龙见首不见尾,要么像武佛无相那样深居简出参禅悟道,要么像我这样光明正大地打出自己的名号。
可绝命呢?
三十年前名满天下的绝命客,如今却成了南宫世家的一条狗,替南宫阳那个纨绔子弟干这些杀人放火的勾当。
这种人,也配得意?
我冷笑道:“想不到三十年前名满天下的绝命客,竟投入南宫世家当起了狗腿子。人家混江湖是越混越风光,你却是越混越回去了。见面不如闻名。”
这句话说得毫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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