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愿得罪法官,只得闷声坐下,心里越发不安。
这个女律师似乎是要在陈小姐对被告的辨认能力上下功夫。
但这和她的性经验有什么关系呢?
不管怎么说,我的干涉已给陈小姐足够的时间思考如何回答唐佳慧的问题了。
只见陈小姐有些尴尬地回答说:
“我……从未与异性有过你所说的性接触。我……我只跟我前男友有过很少的……拥抱和……亲嘴。”
“很好。陈小姐。谢谢您的直爽的回答。下面,我还想就那一天的一些细节请教请教您。据您所说,您是在被蒙上双眼之后,被那个人脱去身上的衣服并遭到凌辱。这是发生在什么地方?您的客厅,还是您的卧室?还是在……”
“在我的浴室。他把我强行拉到我的浴室。”
“在您浴室的地上吗?”
“……是的……我是被按倒在地上……”
“他有没有将您的嘴堵上?”
“没有。”
“那您没有反抗吗?没有大声喊求救?”
“……没有。他……他拿着刀子,胁迫我。”
“我明白了。那他有没有将您捆起来?”
“他……他把我的手绑在……用丝袜绑在我背后。”
“据您对警方报告说,那个人曾逼迫您为他口交。他是用了什么话来胁迫您的?”
“他……他开始说,如果我能为他……...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