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律师,我想……我们能否请求法官同意……让我们来做这样一个辨认试验:我们找出几个自愿者,然后我蒙上双眼,然后……我……一个一个地含他们的阴茎……如果我能够从中将他辨认出来,那么,……”
“什么?”我被她的主意惊呆了。
这怎么可能?
她一定是气昏了头。
“陈小姐,您一定糊涂了。这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这难道不是一个公平的方法吗?”
“这和公平不公平没有关系。法庭从来也没有过这样辨认的方式。”
“从来没有过就不可以吗?你们有过律师为被告当场……当场做那种事的吗?”
“这……您怎么可能将……那您不是又要……这不等于又要被这个混蛋再次公开地强奸一次?”
“这是不一样的。我愿意再让他得意一次。但我一定要让他受到他应得的惩罚。马律师,您一定得帮帮我……”
“陈小姐,您大概没有仔细考虑过。这是不可行的。您再想一想……”
“我想过了。只有这么做了。否则我们就会输掉这个官司。难道不是吗?”
“是的。我们已经输了。您的建议也挽回不了了。”
“马律师,我绝对无法忍受看着这个人强奸过我之后还能大摇大摆地走在大街上。我一定要……”
“陈小姐,首先,您怎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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