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字,用的还是骚包的篆体,乍看起来真的跟印章一般。
李大海长长舒了一口气,欢欢这只淫荡的小母狗,至此终于完全属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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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一些设定上的说明。
北周国人口主体是有一定汉化程度的游牧民族(类似历史上南北朝时的鲜卑人,或宋朝时辽国契丹人),国体更像是部落联盟。
有十部,每一部首领称王。
皇室直领其中三部(这三部没有王,首领就是皇帝本人),其余首领向皇帝称臣。
这样的皇帝权利不大,因此必须顾及各方利益。
文中欢欢是北周第一美女,每一部的王都想娶欢欢,因此皇帝反而不可能把她许配给任何一个王,因为这样必然带来分裂。
所以他默许欢欢翘家“失踪”,把烫手山芋甩给李大海,既能保住欢欢性命,又能转移风险,还能抱上异界仙人大腿,一石三鸟,不可谓不高明。
而南吴国就是典型的君主集权制农耕民族国家,只要自己不作死,遇到个像样的帝王(文中兴平帝就是如此),并不怵北周这种游牧民族联盟。
在文中这个时间点,南北之争中北周国形势已经岌岌可危(欢欢说南吴才开始“转守为攻”,其实是身在深宫又是个公主,对形势不了解,又因为自己是北周人,不免有所偏向),全靠另一位还未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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