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没有立马动身离开。
一方面是因为直接动身离开很可能会被艾薇发现不对劲而导致我的逃跑计划失败,毕竟那些女仆都在周围,可能会时不时进来看一眼,结果发现我不在,那样子就一切都完蛋了。
相反的,我在这里呆一段时间,让那些女仆确认我真的在做薯条,就可以降低她们的警惕心理,这样可以增加我的逃脱几率。
等到炸好了薯条,我就把它放在桌子上,再写小纸条告诉女仆们我去上厕所了,等会儿回来拿走。
距离厨房最近的厨房要走五分钟,一来一回加上上厕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基本要十五分钟左右,等那些女仆发现的时候,我早就跑出魔王城了,这可都是我的惊世智慧制定的逃脱路线,绝对万无一失。
另一方面就是,艾薇莫名其妙地很喜欢吃薯条。
我都怀疑她是海鸥变得,自从发现了我会做薯条之后,每天都变着法地让我想办法给她整点薯条吃。
反正我也要走了,这家伙以后再也吃不到本姑娘做的薯条了,最后给她做一顿,也算是回报这么多天的照顾了。
反正我都让她草爽了,也让她吃饱了,那我偷摸跑了应该也没问题吧?
我说没问题就没有!
将炸的酥脆的金黄薯条从油锅中捞出来,撒上恰到好处的椒盐,挑起一根热乎乎的薯条吹凉,塞进...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