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兰备好马车时,沈婉清已经换了一身衣裳。
月白褙子,鹅黄抹胸,浅绿马面裙。
发髻梳得一丝不苟,只斜插一支白玉兰花步摇。
那步摇是母亲给的陪嫁,羊脂白玉雕成,花瓣薄如蝉翼,她平日舍不得戴。
今日鬼使神差就戴上了。
对着铜镜,沈婉清伸手摸了摸步摇垂下的流苏。
镜中人眉眼端庄,嘴角含笑,是那个在外人面前当了十二年的王夫人——贤惠、得体、无可指摘。
可她知道,这副端庄皮囊底下,早就烂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烂的?
大概是婚后。
王通判开始夜不归宿开始,从此她的卧房再没有夜半的脚步声。
她曾在深夜独坐,手指攥紧了被角,指节泛白。
后来她不再等了。
她开始学会在深夜里抚摸自己。
一开始是羞耻的,手指碰到那处时像被烫了一下,猛地缩回。
可身体是诚实的——它记得被触碰的感觉,记得被填满的感觉,记得那种让她头皮发麻、脚趾蜷缩的快感。
慢慢地,羞耻变成了习惯,习惯变成了渴望,渴望变成了饥渴。
而昨晚那个梦,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梦里还是那个男人。
他站在船头念诗,声音穿过荷花荷叶钻进她耳朵里:“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然后画面一转,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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