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湿冷黑暗的小巷里面,快步地走着。
不是不想跑,而是过度的紧张而跑不动了。
既然跑不动,那么只有快步地走着来尽可能地远离这个地方。
刚才那两个人……应该死了吧。
没错,一个被我割断了脖子,血流了一地,另一个被我刺了十几刀。当我回头的时候,我发现了目击者。
我身上的红色夹克和那一头齐肩短发,显然是吓坏了远处偶然路过的流莺,也许是把我当成某部猎奇漫画的反角了。
我拿着带血的尖刀对着她,她能看到我刀身的反光……一声尖叫后,一切结束了。
怕被灭口的她和已经两手鲜血的我,我们两个人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奔逃……
我……杀人了。
但是,不杀人又能怎么样呢?让他们把我送到警察那里或者送进小黑屋轮暴吗?我,只是被逼迫的而已。
是的,一直都是被逼迫的。我一直都是被这个社会所逼迫的。
即使现在手里攥着那几张沾了血的钞票……那是刚才我从那两个人身上搜出来的东西……差不多,足足两三千元!
这些钱真的不多,只是够我做主唱的时候一天的劳务费而已。
但是在这里,我却为了这点钱杀人了。
蚁巢,贫民窟,真的是让人堕落的地方。
我这样的女人在这里,看起来确实是怎么看怎么都像是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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