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男人是色情小说的主角,是读者唯一可以接受的代入视角。
一个男人,按照简·奥斯丁的话说,总是需要通过寻找一个女人——来证明自己的成功。
——来说服自己并没有白活。
本文的男人,也是这样的。这个男人名字叫鲁伊斯,一直叫鲁伊斯,却不知换了多少个姓氏,或许,他也用过你的姓。
(1)
天色已晚。一整天都没有工作的我正犹豫是不是超市关门前去碰碰运气捡打折便当,还是直接回家泡碗泡面,她就进来了。
她太美,让我这充当办公室的库房小屋熠熠生辉。我以为她是刚刚参加完晚宴,然后不小心一脚踏进了我们这穷乡僻壤。裙子布料就这么轻拂过她的肌肤,勾勒出一道一道曲线。我愣在那里,手拿着铅笔头,不知道眼睛该瞄什么,是尖尖的乳头、平坦的腹部,还是她那双腿的明显交界处。
「您是达菲先生吗?」她声音带着微微躁动,我把那理解为热情。
「我是,能为您做些什么?」我言语礼貌,身体却懒得站起来。
这样的女人,当然是母狗,——我是说,交际圈的女神。她不属于我——我这样混日子的废物,我再讨好她,也是浪费时间,何必自取其辱。
「我想你帮我找一个人。」我开的是一家进出口公司,又不是寻狗侦探...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