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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说句实话,我,萧泽,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市重点中学高二(三)班的语文课代表,至今仍无法用科学的语言,准确描述当天下午三点四十七分发生在阁楼小卧室里那件,足以改写我整个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尤其是贞操观的事。
事情的起因非常简单,简单到近乎可笑。
金铃想学写字。
就是写字,汉字的"字",一个"金"字的"字"。她那双金色的狐狸眼瞳,忽闪忽闪地看着我,小心翼翼又理直气壮地拽着我的衣角,说:"主人,奴家想学主人写的那个字,就是……就是金色的金,金银的金。奴家姓金,可是奴家不会写自己的姓。"
我承认,那个瞬间,我,作为一名经历过九年义务教育、三年高中熏陶、背过《离骚》《逍遥游》《滕王阁序》的现代中学生,脑海中闪过一丝荒诞的怜悯。一只活了几百年、修炼成精、丰满得能让所有哺乳动物自惭形秽的金毛狐狸,居然不会写自己的姓。
"行。"我说,"我教你。"
我以为这会是一堂朴素的、田园牧歌式的、充满古典主义人文关怀的识字课。
事实证明,我错了。
我错得离谱,错得惊天动地,错得连我胸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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