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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之上有家肉铺,摊主是位皮肤黝黑,身子精壮的汉子。
此时尚是初春,天还有些寒,他却是敞着胸襟,露出那横条条的肉来。
一条粗麻布围在腰间将将作个系带,上面插了一把三角剔骨尖刀,手中正拿着钩子在给一妇人挂肉。
这副身板打扮,加之身上四处黏着的红白夹杂的肉屑骨渣,让人瞧着便平白生出几分害怕。
唯有那张脸,生的是老实的有些过分,浓眉将连,厚唇圆腮,让人一眼看上去,便有了几分信任之感,顿时将凶煞气势削了八分。
只见他将包好的精肉馅递给旁边一人,连说了几声走好。
转过头来对着摊前那妇人呵呵傻笑道:“今天的羊腿不错,萝卜炖羊腿肉,最好不过。大姐要不要来点儿?”
那妇人笑着说道:“傻刀噢,你怎么又给忘了?前几日才买的一只羊腿,还没吃完咧。”指着正和摊主告别的那人手上提着的纸包道:“就照这样给我剁半斤肉馅好了,晚上回去给孩子包饺子。”
那被叫做傻刀的摊主当然不傻,只是性情极为忠厚老实,在这四邻八里颇有人缘,人们都爱唤他作傻刀以示亲昵。
这时闻得那妇人要求,他急忙依言从案板下拿了块肥肉相夹的前胛肉,随手从案板旁取了把厚背油刀,啪啪两声将那肉块拍松,刀锋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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