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们的暑假已经过了一个星期。
外面很热,我开着客厅的冷气努力做家事,这时门铃响了,我拿起对讲机。对讲机上显示的是邮差,我解除门锁,从邮差手中接过三个信封。
一个是要给老公的法院传票。
一个是要给老公的律师事务所信件。
一个是要给我的,寄件人是子野日宽太。
律师寄来的信封和子野日宽太寄来的信封,都是有附存证信函的信封。
我打开给我的信封,里面装着主人在车里抱着女性接吻的照片,以及一封信。
信上写着对方是名叫子野日百合的四十二岁女性。
希望我聘请律师提起诉讼,如果找不到律师,我这边会帮忙准备,希望我将信退回信封上的住址。
信上写着这样的内容。
信上也写着外遇的经过。
女性兼职人员在工作时犯错,弄坏了职场的公物。
明明不需要赔偿,老公却利用自己身为员工的立场,谎称需要高额赔偿金,强迫女性与他发生性行为。
他告诉女性,只要和他发生关系,就不需要赔偿,于是两人发生了性行为。
老公还威胁女性,如果她不答应,就把性行为的照片贴到社群网站或讨论区,女性只好答应老公的要求,维持了两个月的肉体关系。
老公比我大两岁,中等身材,有点微胖。
尽管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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