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省级电影局同意影片英文片名批复;
8、省级电影局同意增加、变更出品单位、摄制单位的批复,及联合出品、摄制合同(出品人数量与出品单位数量须相符);
9、省级电影局同意聘请境外主创人员的批复;
10、影片完成台本的电子文档(附光盘);
11、影片如系特殊题材(如公安、司法、少数民族等),需提供相关单位的协审意见;
12、交回该片《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可复印件);
13、经办人领取电影片头的授权书(须加盖第一出品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无特殊注明均须提供原件,经核准无误后,发放片头。
影片终审:领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片头(即龙标)后,请将以下材料提交国家电影局,进行影片终审。
审查合格的,发放《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以下所有影片格式均须加《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片头即龙标,中文片名下须加注英文译名,出品人数量须与出品单位数量一致。在每套带子、光盘与包装盒的正面、侧面均须贴有片名及出品方的标签)
从这里就能看出立项跟影片过审是多么麻烦的一件事,而且存在多个部门职权划分不清晰,遇到一些存在争议的项目跟成片电影,甚至存在各部门之间互相踢皮球的情况,也就是你找这个部门不解释原因,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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