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此奴隶契约,契约者自愿舍弃一切人权,终身成为契约目标之私有财产,无条件的完全服从契约目标的一切命令,契约目标将对契约者拥有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处置权、人权,契约者(以下将描述为奴隶)需服侍契约目标(以下将描述为主人)的一切日常生活,达成契约目标下达的一切命令,同时契约者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一、通用条款】
【1、奴隶为主人所有物,主人有且仅有一位。】
【2、奴隶之灵魂完全归属于主人,奴隶的记忆、思想、三观都应按主人命令形成。如主人要求,必须尽快完成对自己人格、记忆、思想、三观的重新塑造,供主人使用。】
【3、奴隶的身体归主人所有,主人可根据自己的喜好支配奴隶的躯体。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后,奴隶应第一时间请求主人责罚其所有物的损坏。】
【4、在满足上述要求后,如无特殊要求,奴隶将时刻对主人袒露自己的一切信息,包括任何时间的心情、想法、行为。】
【5、奴隶必须按主人的意愿穿着指定服饰,如无特殊命令,奴隶应时刻保持维护现在的社会关系、社会地位,因为此为主人的财产。】
【6、奴隶自从契约签定之刻起生效,奴隶不再视为具有人权的物品,其签署本合同后为主人生下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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